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民心相通 教育先行——中国东盟跨境教育合作对话” 的通知

来源: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  zgdm 编辑: 日期:2016-07-06 浏览量:34276 [打印] [关闭]

                           

                                                 际协〔2016〕2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与东盟国家教育合作,在2016年“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年”框架下,由外交部、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暨第二届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以下简称“第九届东盟周”)将于2016年8月1-7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

第九届东盟周期间,为配合“一带一路”战略,总结我国与东盟国家高校间跨境教育实践,在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支持与指导下,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承办,贵州大学协办的“民心相通教育先行——中国东盟跨境教育合作对话”将于8月2日举办。同时,8月1-2日将举办“民心相通 教育先行——中国东盟跨境教育合作成果展”(限受邀院校参展),8月1日下午将召开“民心相通 教育先行——中国东盟跨境教育合作对话”预备会(限受邀代表参加)。

对话将从中外政府、办学者和企业的角度研讨中国东盟跨境办学的政策环境、发展现状及趋势、各国需求及对办学者的期望,为利益相关方搭建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促进对话和经验分享,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开展更加务实的教育交流合作。会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8月2日9:00-17:30(报到时间:8月1日9:00-17:00,报到地点待定)

二、会议地点: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外交部、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承办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协办单位:贵州大学

四、会议内容

1.  中国跨境教育的新政策、新举措、新发展;

2.  东盟国家跨境办学的实践与展望;

3.  搭建中国东盟多功能交流合作平台;

4.  校长对话:构建高水平境外办学协作平台,推动地区教育共同发展;

5.  校企合作:引领中国应用型高等教育“走出去”;

6.  发布《关于中国东盟跨境教育质量保障的共识》等。

五、参加人员

会议规模约400人,参加人员包括教育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高校代表,中国驻东盟国家使领馆代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等东盟十国及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代表,驻中国使领馆及高校代表,中外有关企业代表等。

六、相关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议费,城市间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不统一安排接送机。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1. 请于2016年7月20日前,登录网站http://www.caedin.cn(中国东盟教育信息网)进行在线注册报名。

2. 请同时将报名表(见附件)通过邮件或传真形式发至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传真:010-66416156、66411885  邮箱: renzheng@ceaie.edu.cn

联系人: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沈玫、曹安、赵烨

电话:010-66416080转8036、8046

 

附件.doc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民心相通 教育先行——中国东盟跨境教育合作对话” 的通知.pdf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

评论

0/300

全部评论(0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