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2008年以来,由外交部、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以下简称交流周)已在贵州连续成功举办了十二届。十二年来,交流周为中国与东盟开展以教育为主,涵盖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旅游、青年交流、媒体、数字经济等诸多领域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搭建双方人文互通桥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使交流周更好地服务于中国与东盟教育发展需求,扩大参与度和受益面,交流周组委会将继续面向各省(市、区)、港澳台地区、东盟十国及“一带一路”特邀伙伴国的高校、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等征集自主承办项目。通过交流周组委会专家组评审入选的项目将纳入2020年交流周平台。交流周组委会将在项目策划、嘉宾邀请、对外宣传等方面做好统筹工作并给予必要支持,对在贵州省举办的开幕主体项目以适当方式予以经费支持。现将项目申报具体方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2020交流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出“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教育合作,建立国际科教合作交流平台”的要求,围绕深化教育改革发展,推动中外教育互学互鉴和务实合作,丰富中外人文交流内涵等重要内容,把“一带一路”教育合作、教育创新、青少年交流、数字经济合作等作为活动主题。2020交流周将分为开幕主体活动(预计2020年8月下旬的一周内举办)和全年冠名配套活动(2020年全年)。其中,开幕主体活动将在贵州省集中举办,全年冠名配套活动将在各省(市、区)、港澳台地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冠名举办。
二、申报时间
(一)开幕主体项目活动
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2020年3月10日。
(二)全年冠名配套项目活动
2020上半年项目申报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2020年3月10日,2020下半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要求
申报项目活动主要目标是有助于推动中国和东盟以教育为主题推动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旅游、青年交流、媒体、数字经济合作等人文交流合作,增进人文交流和互联互通,助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建“一带一路”。
1.推动务实合作。2020交流周将紧紧围绕深化教育改革发展,推动中外教育互学互鉴和务实合作,丰富中外人文交流内涵等主题,举办开幕大会、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以及高等教育合作、职业教育合作、学前教育合作、继续教育合作等主体活动。
2.促进项目创新。2020交流周将继续推动交流周平台创新类活动,涉及青年学生创新创业、加强科学研究合作、建立有效合作联盟或公共资源平台、提供各级各类人才培养、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及技术交流、促进青少年交流及活动展示等方面做得有效果、有经验、可推广的项目将得到鼓励和支持。
3.注重成果导向。2020交流周将继续鼓励和推动交流周平台上已形成项目成果的项目活动继续在交流周上开花结果,尤其是项目成果显著的项目要及时将所取得成果反馈交流周组委会。在今年的项目设计上,将增加项目成果的展示部分。
4.聚焦品牌建设。积极建设好已形成固定品牌项目,以交流周平台上中国-东盟百名校长牵手未来系列活动、中国-东盟青少年交流系列活动、中国-东盟人文交流系列活动、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博览会、中国-东盟教育合作与人才交流洽谈会、“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六大品牌系列活动已经形成品牌效应的精品特色项目进行深化建设。鼓励将更多具有持续发展的创新项目引入交流周平台,不断深化交流周平台内涵建设。
(二)重点支持项目
1.鼓励有基础条件和开发能力的高校推动建立中国-东盟科学技术工程与数学(STEM)教育合作联盟,推动建立中国-东盟慕课合作平台实现优秀教育资源共享等。
2.积极推动中国-东盟职教共同体合作计划,充分利用中国-东盟清镇职教中心(贵州省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集群优势,大力开展职教交流合作。
3.打造贵州职业教育助推脱贫攻坚和教育助力减贫成效亮点项目;打造展示贵州教育“文军扶贫”,开展教育、文化、艺术等人文交流助力教育脱贫攻坚的代表项目;打造展示贵州教育国际化成效尤其是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取得成效的项目。
4.围绕“2020年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年”合作主题,推动双方在数字经济创新领域共同发展的精品项目。
5.创新举办中国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青年论坛,引导青年学生聚焦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开展主题研讨。
6. 支持“‘一带一路’非通用种语言教学和教育扶贫示范项目,积极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高校间相互开展专业培训、语言教学、青少年交流等有关活动。
(三)项目嘉宾要求
申报项目参会嘉宾原则上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嘉宾总人数须占活动总人数的1/3以上。
三、申报方式
(一)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20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项目具体方案等支撑材料(一式二份)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开幕主体项目活动: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全年冠名配套项目活动:2020上半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2020下半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寄送至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发送至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邮箱:caecw2008@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批复举办项目要求
1.落实责任主体。批复举办的项目要组建相应工作领导团队负责项目活动的实施,落实项目责任主体;项目举办结束后,要继续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每一项合作都能开花结果。
2.加强科学设计。项目设计时,在项目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项目在未来发展进行全方位评估和规划,确保项目活动顺利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发掘亮点,继续升级打造交流周经典品牌项目,创新交流周举办形式,丰富项目举办类型,进一步扩大交流周的参与面、受益面、辐射面和影响力。
3.注重项目管理。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要突出实效,要能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动交流周成果落地见效,做好项目清单化管理,对项目达成的合作意向、签署协议、成立合作联盟或研究中心要跟踪后续推动落实情况,提升交流周项目活动内涵品质建设。
(二)项目联合申报
为鼓励多方合作,交流周组委会接受多个承办方联合申报,共同策划、实施项目。注重调动和发挥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吸引更多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各方人士积极参与,增强交流周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提升交流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特别说明
1.申报资料一旦提交,交流周组委会不予退还。
2.交流周组委会对本次申报活动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露
电 话:0851-84841922
传 真:0851-85285768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1001室。
邮政编码:550081
附件1和2:2020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和申报流程.zip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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