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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的通知

来源:   zgdm 编辑: 日期:2025-02-17 浏览量:23819 [打印] [关闭]

自2008年起,由外交部、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已连续17年在贵州成功举办,交流周发展并形成了一系列影响广泛的合作项目。17年来,交流周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和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家园的指示精神,秉持“平等互信、开放创新、互学互鉴、合作共赢”的办周理念,围绕推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的重点,不断丰富拓展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功能,形成一批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的品牌项目,不断深化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作为双方最具代表性的政府间教育合作平台的作用。

2025年是中国—东盟人文交流主题年,围绕推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和人文交流的重点,2025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以下简称2025交流周)在项目实施上将开展模式创新,按照“开幕活动点题举办,全年活动遴选举办”的方式进行项目设计和申报,开幕期活动预计于2025年7月中下旬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全年期活动于2025年全年在各省(市、区)、港澳台地区和东盟国家冠名举办。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将持续面向各省(市、区)、港澳台地区,东盟各国及“一带一路”伙伴国的教育部门、高校、国际组织、企事业单位、行业机构等征集全年自主承办项目。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对申报项目组织开展评审,评审批复通过的项目将纳入2025年交流周平台,交流周组委会将在项目策划、嘉宾邀请、对外宣传等方面做好统筹工作并给予必要支持。现将项目申报具体方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交流周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3月18日。

二、申报范围

2025交流周自主申报项目单位围绕交流周平台上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青少年交流、人文交流、国际产学研用合作及“一带一路”合作六大活动板块,通过“论、展、会、赛、训、营”(即:论坛研讨会、展览展示、交流合作洽谈会、赛事活动、人才培训、活动营夏令营)六大类举办形式,继续以“中国—东盟人文交流主题年”、助力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发展、构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共同体、联合开展科研平台合作与建设、推动双向人员密切往来、联合开展合作办学、深入实施数字教育国际合作和国际产学研用合作、推动交流周服务更宽领域合作等教育及人文交流领域的重点申报项目。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与合作为主,适当拓展交流周在“一带一路”特邀伙伴国家间开展的交流合作;同时,为推进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10+3)相关机制框架下更好开展人文交流合作,鼓励支持东盟-中日韩(10+3)框架下的项目开展申报。

(二)项目立项要突显成效性,要以服务教育对外开放、服务提升高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服务扩大人文交流领域合作为主导方向,预期成果需有具体推动落地的措施;严格控制没有实质性成效的非专业学术论坛(研讨会)开展申报审批。

(三)项目申报主体主要为教育领域的高校及教育机构,或政府背景的法人机构、社会团体等;对于东盟各国、交流周特邀伙伴国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部门、机构、高校以及国内企业或其他形式的机构需联合国内高校或政府教育机构进行申报。

(四)为进一步推动数字教育国际合作,在助力“中国-东盟多彩智慧学院”建设及推广应用上有具体实效(包括课程资源建设及学校师生学习使用情况等)的项目申报单位将具备优先遴选资格。

(五)项目设计以线下活动开展为主,必要时可采取“线下+部分线上”方式开展。

(六)参与项目活动的东盟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及特邀伙伴国嘉宾线下参与总人数须占项目活动总人数的1/3以上。

四、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25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项目具体方案等支撑材料(一式二份)于3月18日前寄送至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于3月18日前发送至中国-东盟多彩智慧学院网站(https://www.acscei.cn)项目申报系统。

五、其他事项

(一)为鼓励多方合作,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接受多个承办方联合申报、共同策划并实施项目,联合申报单位均在申报材料上共同盖章方视为有效。

(二)申报资料一旦提交,不予退还。

(三)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相关用章原则上仅用于批复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名义进行嘉宾邀请,其他用章需求将严格控制适用范畴。

(四)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对本次申报活动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对违反项目实施规定的单位将视情况取消项目批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项目咨询),刘老师(申报咨询)

电  话:0851-84841922

传  真:0851-85285768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1001室。

邮政编码:550081

2025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和申报流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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